2014年的主要工作
新闻网1月10日讯省十二届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宋恩华向省十二届三次会议作省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一年来,省常委会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总系列重要讲话,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履职能力有了新的提升,制度机制有了新的完善,工作实效有了新的增强,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机关作用,为推动全面深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速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强化职能作用,着力推动工作创新
创新是地方工作永葆生机活力的源泉。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常委会在理论上坚定自信,工作上理清思,实践中谋求创新突破,按照继承、完善、提高的思,着力推动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推动工作上水平。
加强理论指导,凝聚创新共识。着眼研究工作新特点、新要求,分别组织常委会组员、全省系统厅级干部、省机关处级干部,认真学习习总系列重要讲话、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理政新思和建设新要求,力求学深学透,把握实质。深入开展座谈交流、理论研究,广泛征集意见,深化了对创新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
统筹工作部署,突出创新重点。以庆祝全国成立60周年为契机,在省委统一领导下,常委会精心谋划,多次组织省内外调研,研究起草会议文件,召开了庆祝大会、省委工作会议、全省工作座谈会和理论研讨会,总结经验,研究工作,推动创新。省委作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工作决定,推出了一系列开拓创新的重要举措。针对大家反映比较集中的工作问题,研究制定了改进执法检查、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预算审查监督5项指导性意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依法履职的相关工作。
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创新实践。把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作为推动创新的重要抓手,努力提升立法、监督等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立法工作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制定加强改进地方立法工作的意见和立法调研、组织协调、论证评估、备案审查等工作制度。监督工作以增强实效为核心,研究出台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的意见,修订执法检查工作程序,制定督办工作实施办法。代表工作以激发活力为核心,省委批转下发了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的意见,常委会配套制定代表列席会议、专题调研、集中视察等专项制度。
二、立足发展大局,发挥立法引领推动作用
全年制定法规11件、修订2件,批准较大市和自治县法规9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2件,清理废止7件,“打包”修改11件。
突出重点领域立法。适应深化、简政放权需要,制定行政许可条例、地方性法规设定行政处罚若干,使行政许可的设定和行政处罚的实施更加规范。制定电力条例、农民合作社条例,为经济运行提供法制保障。制定终身教育促进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促进教育文化事业发展。修订实施水土保持法、风景名胜区条例等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法规。及时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落实了“单独二孩”政策。
加强创制性立法。为保障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全国率先制定了参与条例。着眼于重大战略决策的稳定性、连续性,“一张蓝图绘到底”,作出了重大发展战略法制化决定。面对我省日益严峻的生态压力,着眼于山水林田湖草海整体修复,审议了国土和治理条例。为合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加强管线设施管理,审议了城市地下管线设施管理条例。
注重立法统筹协调。加强立法规划和计划的督导实施,促进立法活动提质提速提效。开门立法,综合运用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扩大有序参与,重要法规草案一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涉及全局、影响重大的地方性法规,征求市县党委和的意见,法规更切合实际。立改废并举,加规清理力度,实现法规清理常态化、规范化、制。